据文献:二战结束时,如何处理罪孽深重的纳粹分子在同盟国内部引起激烈争论,有人主张活埋,有人主张不经审判就处决,最后主张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审判的观点获得了胜利。用法律让罪人服罪、以公正培育正义、以理性巩固和平或许更为有效。

设立国际军事法庭的建议曾在同盟国内部引起激烈的争论。苏联人认为,所有穿过纳粹制服的德国人都应该枪毙,至少应该让他们到西伯利亚服苦役。至于党卫军,也许活埋是个更好的方式。甚至连法治传统悠久的英国也建议把第三帝国的主要战犯不经审判就处死。英国政府认为,这些人在策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就给自己签发了有罪判决书并送达了死刑执行令。

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坚持必须举行一次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他尖锐地指出:“如果你们认为在战胜者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处死一个人的话,那么,法庭和审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人们将对法律丧失信仰和尊重,因为法庭建立的目的原本就是要让人服罪。”这位雄辩的法官最终胜利了,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也随之诞生。

美国大法官杰克逊力排众议,主张通过建立国际军事法庭让罪人服罪。最后他胜利了,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也随之诞生。现在位于海牙国际法庭也是纽伦堡国际法庭的延续。

纽伦堡审判开始之前,希特勒和另外几个高级纳粹头目自杀的自杀、失踪的失踪。最后对24名纳粹分子被判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判处12人绞刑、3人无期徒刑、2人20年徒刑、1人15年徒刑、1人10年徒刑、3人被宣判无罪,予以释放。值得一提的是; 为人熟知的纳粹第2号人物,空军元帅威廉·戈林,在法庭上嚷着“我没有罪”;被判决绞刑后又致函法庭要求枪毙而不是绞刑,理由是德意志帝国元帅不接受耻辱的绞刑;大概是惧怕绞刑,临刑前服毒自杀了。而毒药是藏在一名美国狱警受德国女友之托送给格林的钢笔中。这个秘密直到2005年才被揭露出来。

后续的审判举行12轮,全部由美国文职法官主持,广义上也纳入纽伦堡审判的范畴,起诉的主要是为第三帝国提供战争资源的人,如工业家、军事人员、集中营看守和一些不太著名的战犯,超过5000人被控有罪,800余人被判死刑,不过最终只有469名战犯被执行。

对德国来说,纽伦堡审判是黑暗历史的结束,也是同纳粹的过去划清界线的开始。德意志民族从此开始了对历史的反省。

专门设有一块介绍“东京审判”的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