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红灯区对我们来说只是停留在“概念”上,还真不知道真正的红灯区是啥样子。来汉堡后,听说这里的红灯区是合法的。我们都有了亲眼去看一看的愿望。

汉堡所谓的红灯区,是指老易北河公园以西、易北河以北的一片街区,属于圣保利区。我们从餐厅步行过去,差不多走了半小时。先是看到街道两边的霓虹灯多了起来,还有很多衣着暴露甚至裸体的招贴画,店面前的人也多,并且有很多着装奇特、发型搞怪的人,这与其他街区的严谨整洁完全不一样。从霓虹灯和招贴画的内容看,这些店面,有的是放色情影片的,有的是卖性用品的,有的是乱哄哄的酒吧餐馆夜总会,当然少不了真人秀的表演。

红灯区的“核心”是一条名为绳索街(Reeperbahn),得名显然是来自于为港口服务的缆绳。街不长,百余米吧。街道两头都用挡板拦着,只留一个狭窄的通道可以进去。同行的几位女士就没有进去了,这样的地方是不欢迎女士的,我们几个男士“勇敢”地走了进去。

刚走进去,没发现这条街有什么特别,街道不宽,铺的是欧洲城市常见的石块。两旁房子也不高,两三层的楼房。街道上空荡荡的,没几个人,大概是还不够晚吧。但再往里走,便看到这条街的特别之处,街两侧的屋子朝街的一面都有很大的橱窗,每个橱窗里都有一个身着三点式的女郎,或坐或站,但都是浓妆艳抹、搔首弄姿。我一下子想起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橱窗女郎”。有意者,可与看中的女郎谈价钱,谈好了便可成交。

走在绳索街上,我们几个虽然看起来都很淡定,但其实都有的惴惴不安,直到从另一头的出口走出来,才舒了口气。

这就是红灯区,总算是见识了。同行者有见过荷兰阿姆斯特丹红灯区的,说和这里差不多,主要也是橱窗女郎。

汉堡和荷兰阿姆斯特丹是欧洲最著名的两大红灯区。两者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世界大港。看来,色情行业与港口有着天然的联系。常年在海上漂泊的海员大概也是这些红灯区的主要“消费者”。

事先功课没有做好,回来查资料才知道,汉堡的这条绳索街与披头士乐队还有渊源。1960年代初,尚未出名的披头士乐队曾在汉堡绳索街周边的几家夜总会演唱。据说他们的处女秀就是在这附近Grosse Freiheit街上一个名为的indra俱乐部,到了1962年,他们在明星俱乐部(Star Club)举办了在汉堡的最后一次大型音乐会。此后,这支穿梭于红灯区的乐队开始闻名世界。后来,约翰·列侬说:“我可能在利物浦出生 - 但我是在汉堡长大”。

或许,绳索街的放荡不羁与摇滚在精神上本就有相通之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