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此行最后一张限速条,真正意义上的驶出西藏界。也是我们差一点被认定超速的一张条。

西藏行车,如果在限定时间内提前到,一般就在检查站前方停车不过去即可。

这一次,我们早到了10分钟,如常停在一辆大车后面排队,只是不下车登记。

估摸着刚停2分钟,前面大车启动离开,我们的车成了排头兵。

一个瘦削又黑的藏族交警示意我们靠前,看条,看看时间,“超速了吧,身份证,驾照,行驶证,接受处罚”。我和靖驴求他通融一下,只有几分钟了,我们靠边停够时间再走;他比较坚决,要么扣6分,要么罚款,边说边打开了我们的车门,挨着检查车上的物品,又打开后备箱,正当一头雾水,就看到他拎了拎三脚架包:“这是枪吗?”我和靖驴使劲摇头,“没有,没有,这是三脚架,照相用的”。随即他又绕回车头,接着说让我们去接受处罚,我依然哀求,说我们自觉停在路边,等时间到了再走……也不知道是检查的时间把到达时间混够了,还是他真的接受了我们的请求,将所有证件还给我们,“前面停10分钟再走!”“好滴好滴,谢谢警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