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乡城。那时候还是在亚丁的时候,计算着从乡城到竹巴龙进藏,可以节省不少路程。所以就从大路下来,进来这旮旯里的县城。从这里进藏可以绕过理塘和巴塘,也就是走了一个直角三角形的斜边。

傍晚到的县城,在汽车站对面的旅舍住下。那晚我睡的地铺,百合在床上。但是睡的特别好,在雨声里,窗外暗黄色的路灯照着。清晨醒来,窗外虽然还是云层缭绕,但看样子不会再下。就收拾东西出门,往街上赶去。

不拉不拉不拉的,不叙。就出了城。

我当然不会说在出城之后的半山坡所看到的景色叫什么地方。这就好像遇到某个巷子的角落,有一家味道特别好的餐馆。你吃了,满意又得意的样儿,但是特别怕别人知道,怕太多的人去,就会忍住不告诉别人,怕它变了模样。这个自私,我还是愿意的。

只看到了有云雾缭绕的样子,不知道在晴天里,在有鹅蛋黄那样浓厚色彩的黄昏里,在落雪的冬季,这里会是什么模样。但是眼前的景色就足以迷人了。我从来都相信,最美的景色不是你开着越野车奔袭到某处,买了门票,在人工栈道里的风景。那里永远不可能有触动你心的风物。

最美的景色永远都是你用身体换来的。

天气从早上的阴沉,到后来的烈日暴晒,再到后来忽然的阵雨,以及雨后的彩虹,异常丰富。若不是一步一步,在蜿蜒徘徊的山路上丈量,压根就不可能遇到这么多的变幻。延展一点想,就像小说里的,这一天,足可以把一生的事儿经历完。

没法统计每个人在路上时内心的感受,只是我和百合应该大体相当。就好像每天有汤喝的人,压根理解不了啃骨头的狗一样。仅仅,怕真是仅仅渴望在这身体的困顿,日复一日的行走里,遇到这样那样的逆境之处,让稍显麻木的神经可以再次有个途径,以最直白的方式获得细微的满足——这个满足不会高于饿着肚子时的一块馒头,以及干渴时的一眼水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让活着的时候不仅仅是日复一日的重复。

那天淋了两场雨,在热达乡客运站对面的川菜馆里,下午六点的午饭。一身的雨,热腾腾的米饭和朴素的菜。门外的街道有雨,门口有狗,狗身上的毛发挂着水珠。你望着雨,撩着头发里的水,端着杯子。鞋子里有温热。那一刻,多美妙。只有自己才能为那场景感动,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