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府”位于乌拉街镇政府西侧。建于清光绪年间,为二进四合院建筑。最早的主人是王魁某,故称为“魁府”。光绪年间(1875年)王魁某出征伊犁,受到光绪帝的煲奖,晋为副都统,赏赐金银,衣锦还乡,修建府邸。后卖于曾在张作相手下任伪松花江上游水上公安局长的张茂塘名下。解放后,此宅曾被辟为永北县政府、永吉县农业展览馆,后为乌拉街人民公社所在地,乌拉街满族镇招待所。主体建筑正房设于南北中轴线上,两侧厢房东西对称。南面临街处为一面阔三间的倒座,大门设在总体平面的东南,两侧置有耳房各一间。中为拱券形大门,门房外墙两侧置有八字抛山影壁,门瞻立面以大门为中心,依次迭落成三级。正房以及东西厢房均为硬山、抬梁式,斗拱、木架结构的青砖瓦建筑。前出檐廊后出梢,磨砖对缝,建造精良。头、墙脚等处还嵌以漂亮的砖石雕图饰。正房与东西厢房相连的“迥廊”至今仍较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