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者有资格享有退税购物
●如果您拥有新加坡以外的国家的永久居住权。
●如果您是16岁以上。
不符合退税资格的新加坡游客:
●在购买之日前的24个月内, 已在新加坡逗留超过365天。
●在购买之日前的6个月内,曾在新加坡工作。
●您是机舱工作人员或飞行人员。(从新加坡起飞的飞机)
●您持有新加坡的工作准证。
●您必须是非新加坡公民或者非新加坡的永久居住公民(PR)。
消费税税率 7% ,最低购买金额 100新币
退税商品
只有能够亲自携带(旅客个人行李)出境的商品,才可以申请退税。
●出口的商品必须是密封且未使用过的。
退税单
●您必须在购买之日起的2个月内获取新加坡海关印章。
●成功获得到海关章的退税单或标有“批准”(Approved)的通知单,有效期为商品出口日期起的2个月内。
●如果是同一天在同一家商店的购买,您也可以合并收据/发票在一张退税单上。(只限制于3张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