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英国之前,一个很好的英国朋友告诉我,伦敦有一半的人英语都很烂。

他本想表达的意思是,你英语已经说得很好了。

我却记着了前半段。

来了以后才处处切身体会:满大街的有色人种,问路得重复,点菜还是靠指。

服务生,仅仅是说得比我自信。

在格拉斯哥入住时,一位印度大婶尝试了N次,还是没跟我们表达清楚 “同时按两个灰色按钮三次” 这个句子。

因为没有人听懂她卷着舌头的“grey”是什么意思。

直到她来房间,傻瓜式地演示了一次。

不,应该是,她把我们当傻瓜演示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