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我们全家入住武夷山泓林大酒店,刚一进去感觉还好,房子是新的,2015年才试运营,然而入住当天就被楼下的三木餐馆喝酒唱歌吵死了,找到前台他们又不管,说没有房间,并且保证第二天一定不会吵。但是第二天还是吵得要命,根本睡不了,从晚上11点起一直和前台交涉直到半夜两点多,他们才答应天亮后换房,此时我的全家7口人都是精疲力尽,昏昏沉沉,换房之后大家都睡觉了,无法游览景点,起床后我的老夫人却在房间内摔伤手臂受伤急从市医院治疗,至今还未痊愈,晚上疼痛睡不了。为此找到酒店经理,他们却推来推去,不肯负责。请各位驴友评评,那里有这样不负责任的酒店!我们每晚的住宿费每间是738元,完全没有享受到应该有的待遇,反而受到严重的损害,这还有天理吗?当地旅游部门对此不该出面维护消费者权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