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八市。我喜欢踩着湿腻腻的地,穿梭于迎面碰上人都要侧身的弄堂里,参观那些鱼虾肉菜。它们混杂出来的味道当然并不好,这略微带着些肮脏的热闹拥挤,总让我觉得是这城市向来有之的市井之气。我在这里看到过大红糯米团和点着红胭脂的糕,应是用来祭祖或当喜礼;我在这里吃过三块钱的锅边糊、拌面,和不常见的满煎糕;这里有我超喜欢的糯米炸,后来推荐给别人,没想到引来一片惊艳之叹,最初我还以为只有我喜欢这不起眼的小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