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这位来自欧洲的嬉皮士不理解我们一样,我们对于嬉皮士也是一样,我们的理解可能仅局限在影视作品支离破碎的片段,叛逆、毒品、奇装异服、颓废甚至堕落,带有贬义色彩,逐渐地让嬉皮士这个词成为了消极猥琐的代名词。使得人们认为这是一个垮掉的年代,除此呢?

我对嬉皮士可能只谈的正面的东西,因为这一面确实是被我们忽略的,垮掉的一代、嬉皮士、性开放;这些五六十年代改变欧美青年人的文化让现代的我们迷乱,

错误的认为,这些就是所谓西方的文化思潮……,混乱的概念与片段化别有用心的断章取义让我们的年青人迷失。我们的现代年青人与50——60年代的欧美年青

人是没有交流的两个世界。但我们就是如此关注,今年是《在路上》发表50周年,这本书也在中国又火了一把。

阅读《在路上》似乎在表明一种姿态,但是有多少人做过功课,对垮掉的一代有多少了解呢?

其实嬉皮士的文化核心是:友爱、和平、自然、自由等等一切浪漫而理想的东西,而摇滚、毒品、装扮只是一种表达途径。嬉皮士是反战运动的主力,“要做爱不

要作战”就是他们喊出来的;嬉皮士催生了第一个地球日,引到人民和政府开始关注自然和环保,现在顶顶大名的绿色和平组织就产生与他们之中。今天的“嬉皮

士”们更加的倾向于接受他们重新定义的嬉皮士精神,也就是:和平、爱、自由,也即是使得当代的西方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投入环保,支援非洲,接纳难民等社会活动的原因之一。

当时的嬉皮士想要改变他们的内心(通过使用毒品、神秘的修养或两者的混合)和走出社会的主流。只不过在当时的环境下,想从东方哲学里寻找灵感和出路的西方人没法来中国(那会我们不开放),于是印度就成了首选。所以像披头士们一大批摇滚音乐人都去了印度,印度也成为西方嬉皮们的天堂。

1974年一位叫做乔布斯的年轻人和同学丹尼尔寇特一起光着脚、穿着破烂衣服当嬉皮士前往印度。他们当时准备去拜见印度北部小城维伦达文

(Vrindavan)著名的印度教大师NeemKaro

Baba。可惜当他们达到目的地却发现大师已经去世。于是他们沿着最近的佛教圣地鹿野苑一路北上直到靠近尼泊尔。

这位叫乔布斯的富二代直到回国还一直没搞清楚西方人一直纠结的关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也许,他还不明白物质世界仅仅是人类大脑想象的体现,是内在的观念驱

动着人的身体去实践,去创造出了这个世界。后来的乔布斯内心萌生了一种想法:通过物质来传达思想,感动人们,使世界变得更美好。他决定以一种与过去不同的

全新方式开始迎接他新的人生之路。

再后来,他为我们这个世界创造了耳目一新的苹果……

如果我也活在那个年代,

也那么早就来到印度,

那我一定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嬉皮士……